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浙江公安公布10起典型案例

 1,发布时间:2024-03-28 11:00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交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于2月上旬,部署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剑锋2024-3号”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与行政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广辟线索来源、集中破案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涉野生动物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打掉犯罪团伙4个,收缴猎夹、猎套等工具329件,查获绿头鸭、黄鼬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365只(件)。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让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食用、乱捕滥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公布10起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新动向,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密切部门协同,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深入推进“剑锋2024-3号”专项行动。

1.杭州淳安鲁某某非法狩猎团伙案

2024年1月,淳安县公安局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开展统一收网,打掉一个以鲁某某为首的非法狩猎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夹套等猎捕工具60件、野兔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40只(件)。经查明,202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鲁某某等人为满足猎奇心理及食用为目的,勾结当地猎民,通过夜间驾驶车辆,多次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非法狩猎活动,严重破坏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涉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2.杭州临安方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4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分局根据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有人在保护区内非法狩猎线索,循线深挖,侦破方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狩猎夹4件及梅花鹿皮毛等制品若干。经查明,202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保护区山场放置狩猎夹用于猎捕野生动物,其间,非法猎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1只。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3.宁波慈溪周某某非法猎捕候鸟案

2024年2月,慈溪市公安局通过专案经营,全链条摧毁一个以周某某为首,长期盘踞在杭州湾湿地从事非法猎捕迁徙候鸟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现场查获绿头鸭等野生候鸟152只,其中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脸鸭12只。经查明,202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伙同他人采用诱捕、网捕等方式在杭州湾湿地非法捕猎野鸭等野生候鸟,并通过中间人非法销售获利。涉案1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4.湖州安吉潘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4年1月,安吉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摸排,侦破潘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获捕兽夹等作案工具20余件、野兔等野生动物及制品若干。经查明,2023年11月以来,潘某某等人为满足口腹之欲,在明知安吉、广德等地全域禁止狩猎的情况下,仍使用捕兽夹等禁限工具,多次伙同他人在安吉、广德山区一带非法狩猎竹鸡、野兔等野生动物。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5.嘉兴海盐于某某等人非法狩猎团伙案

2024年2月,嘉兴、海盐两级公安机关市县联动,开展统一收网,侦破以于某某等人为首的非法狩猎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查获狩猎夹200件、黄鼬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00只(件)。经查明,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长期伙同他人,利用专用捕兽夹在嘉兴海盐、南湖、海宁等多地非法猎捕黄鼬,剥皮后将皮毛出售给皮革厂家非法获利,黄鼬肉销往外地被食用,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案1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6.金华东阳邢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4年1月,东阳市公安局根据前期线索研判,侦破邢某等人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现场查获猎夹、猎套、粘网等猎捕工具70余件,收缴黄麂、斑鸠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0余只(件)。经查明,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邢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及满足口腹之欲,多次在金华、绍兴等山区流窜作案,大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严重破坏当地生态资源。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7.衢州衢江甘某某等人非法狩猎团伙案

2023年12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甘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线索后,通过循线深挖,捣毁一个以甘某某等人为首的非法狩猎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狩猎夹等非法狩猎工具26件,黄麂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8只(件)。经查明,2022年以来,甘某某等人出于吃野味和猎奇心理,先后多次在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从事非法狩猎活动。涉案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8.舟山嵊泗徐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3年12月,嵊泗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在嵊泗东部乡镇大量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海马线索,经专案经营,2024年1月,组织警力在嵊泗、岱山等地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扣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海马4000余尾。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为谋取私利,明知海马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然大量收购海马并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外销售海马制品,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9.台州临海杨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

2023年12月,临海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发现线索,侦破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雉鸡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若干。经查明,2022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以食用及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在临海相关禁猎区域,通过车辆驱赶、夜间照明等方式,非法猎取雏鸡等野生动物上百余只。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10.丽水景宁汤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4年2月,景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发现线索,深挖彻查,侦破汤某某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5只。经查明,2023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汤某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从上家非法收购穿山甲等野生动物,再伺机非法出售牟利。涉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公安部:三年共侦办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余人

   2,公安部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际成效。记者了解到,2020年至2022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三年侦办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7万余起。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在会上通报,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连续第4年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在总结巩固既往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共侦破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8.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2%和17%,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了绿水青山,服务保障了高质量发展。

吕武钦表示,2020年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对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密切与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广辟线索来源、集中破案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犯罪链条,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余人,收缴野生动物137万头(只、条)、野生动物制品18万公斤。工作中,主要做法是:

一是持续纵深推进,切实强化组织部署。在深入研判形势和犯罪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一年抓重点、二年抓深化、三年抓提升”的总体思路,“三步走”持续深化推进:2020年抓重点,迅速对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形成高压震慑;2021年抓深化,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候鸟等突出犯罪;2022年抓提升,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全力推动对持枪爆物非法狩猎等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打击整治。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了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是坚持严打方针,重拳打击突出犯罪。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深入研究犯罪规律,全面摸排犯罪线索,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涉野生动物突出犯罪,集中侦破了四川雅安“1·18”非法捕猎收购猕猴案、福建宁德“10·11”系列非法狩猎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了一批非法利益链条,会同有关部门整治了一批重点领域。公安部先后45批次对涉野生动物重大案件挂牌督办,150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三是密切协作联动,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公安机关依托国务院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风”、“网盾”、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紧盯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通过成立警园合作联席会议、共建基础设施等方式强化日常合作,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现非法猎杀案件“零发生”。加强区域警务合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联合打击省际交界地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法犯罪活动。黄河沿线省级公安机关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务合作机制,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参加国际刑警组织“黄金狙击”“雷霆”等国际行动,侦办涉境外野生动物案件109起,展示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负责任大国形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三年来,公安部连续出台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执法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各地也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取证指引等一批制度规范,有效支撑保障打击整治。同时,按照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统一部署,打击涉野生动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专业力量实现整体性重塑,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并在实战中得到锤炼和检验。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有力推动社会共治。坚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三年来,公安部通过开设媒体专栏、公开报道典型案例、集中公布举报方式、组织成果宣传展示等一系列措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公安机关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万人签名仪式、集中销毁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仪式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出台有奖举报制度,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夏季行动】通城森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

  3,2023年8月上旬,通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一条案件线索,称武汉警方在侦办曹某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时,发现通城县石南镇牌合村村民左某某多次向曹某某销售乌梢蛇,数额较大,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民警接到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并查明左某某曾徒手捕猎野生蛇并售卖的事实。随后,民警通过排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左某某的藏身位置,通过严密布控,于8月29日上午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对其猎捕、收购乌梢蛇并销售给曹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罪,已被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青海高质量完成“2023清风行动” 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70起,查获野生动物137只

  4,本报讯 (记者 叶文娟) 6月30日,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代号为“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正式完结。期间,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70起,查获野生动物137只(头)、野生动植物制品20件2215.78千克、非法猎具渔具89个、罚款和罚金11.25万元,批评警告投喂旱獭、棕熊、猕猴事件4起。

记者了解到,行动期间,青海省共出动执法车辆1282台次,执法人员5848人次,监督检查场所5623处,其中野生动物栖息地123处、人工繁育场所52处、经营利用场所3740处、寄递企业190家、交通运输场所710处、沿边地区42处、其他场所766处,关停非法人工繁育场所2处。

今后,青海省将继续巩固“清风行动”打击成效,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充分利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打击作战能力,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建立长效巡护巡查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管护员作用,明确林长制中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拓展延伸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深度。同时,组织开展好“网盾行动”,配合开展好“平安寄递专项行动”“网监行动”“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

四川破获特大危害野生动物案
查获18只川金丝猴、17只小熊猫
  5,2022年02月23日,近日,由公安部督办的“12·3”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侦结,四川警方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川金丝猴18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17只。该案是我省警方侦破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级别最高、数量最大的野生动物特大案件。
「飓风2021」厉害!连续破获多宗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为深入推进“飓风2021”专项行动,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主动出击,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高新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涉嫌在辖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鸟的重要线索。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和打击,连续破获4宗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15只。
案件一 8月3日,平冈派出所在高新区平冈镇良朝村委会帮六村一养鸡场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项某锋(男,48岁,云南省人),当场缴获疑似画眉2只。经审查,项某锋供述其于7月15日在高新区平冈镇新市场附近以250元的价格向一名陌生男子购买了2只画眉私自饲养的犯罪事实。
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出击

  7,2021年2月3日12时许,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贡山县城十字街有人偷卖野生动物,你们去看看”。

接报后,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十字街搜查,从李某某和徐某某菜摊上查获疑似鼠类死体77只,从王某某处查获疑似虎皮鹦鹉100只,民警将以上野生动物及其死体扣押,并对李某某、许某某和王某某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亮剑行动

  8,“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裕华警方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连续破获两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两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今年国庆节期间,裕华公安分局接到上级下发的案件线索,我市居民张某、全某某涉嫌非法收购非洲灰鹦鹉、绿鬣蜥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按照分局指派,建通派出所、裕翔派出所立即抽调警力展开调查,并迅速掌握了张某、全某某的活动规律及居住地。10月3日,建通派出所民警在裕华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并起获了其非法购买并饲养的非洲灰鹦鹉、绿鬣蜥等野生动物。10月4日,裕翔派出所民警在我市桥西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全某某抓获,并将其非法购买饲养的非洲灰鹦鹉查获。

经讯问,张某、全某某二人对在没有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私自非法购买非洲灰鹦鹉、绿鬣蜥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全某某交代,他们虽然知道购买这些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因为喜欢饲养,所以才铤而走险在网络上私自购买。

目前,民警已将非洲灰鹦鹉、绿鬣蜥等野生动物交由动物救助站妥善喂养,张某、全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9,本报讯(记者,胡晓蓉)近日,保山市施甸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山兀鹫26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1只、疑似高山兀鹫制品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0年2月3日,施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何元乡李为地村巡查时发现,处于监测中的一群候鸟降落后没有再次起飞,察觉异常的民警立即奔赴候鸟降落的山顶查看,发现一男子正在处置猎网下的一群高山兀鹫。民警当场将这名嫌疑人抓获,并从大网下查获嫌疑人捕获的19只高山兀鹫,同时还在山顶的一个大型钢制圆笼里,发现了嫌疑人此前捕获并圈养的7只高山兀鹫和1只金雕。随后,民警又在嫌疑人家中查获疑似高山兀鹫羽毛、脖颈、肉和油脂等一批制品及制作猎网的原材料1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了解,该案是今年以来云南森林公安机关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查获的高山兀鹫和金雕将由相关部门按程序申报后放归自然。

2020年1月2日联播快讯

  10,近日,信丰县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非法猎捕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翅鸢鸟1只、画眉鸟1只、斑鸠鸟19只(活体),各种鸟类制品340只,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